To: 楼上
1. 说明一下: 寄发者是百骄, 收件者是业主, 百马不在其中,没有任何关系, 你并不是仲裁者,
不用你认定谁谁谁有责任, 若寄丢了也是投送公司的责任.
2 .百马没有给各位发过通知, 任何人都不会收到过.
3. 你敢说百骄的通知也一个没收到过, 都寄丢了? 那你咋会在4月10日出现在百悦酒店327房
的呢? 你的身份可是全体业主领袖, 想好了才能开口.
那你们请出示下业主收到通知的签收证据~~~
4/10日出现在327很正常,因为有其他业主电话联系了我....
你真是小白.呵呵,原谅小白吗??!!
[ 本帖最后由 野鹤 于 2007-10-10 17:51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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